各系部、部门:
根据《教学检查制度》(院字[2010]134号)要求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
二、组织实施
1.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组。
2.学院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系部,系部检查各教研室及教师。
3.教务处负责教学检查组织安排、抽查和检查结果的通报。
三、检查内容(常规)
1.学生座谈会:
通过学生座谈会,掌握教风学风状况,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报分管院领导。
2.晚自习、晨读/练:
检查2018级各专业班级晚自习和晨读/练情况,摸清状况,查摆不足,改善提升。(学生处牵头,系部学工队伍参加,教务处参与)。
3.教研室工作:
重点检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会议记录,以及教学工作的诊断与改进的实施。
四、检查内容(重点)
4.实习工作
系部近3年的实习管理工作,包括实习动员与安排、指导教师分工表、相关协议、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实习管理工作总结,并推选优秀实习生或实习手册(电子版须打印成册),每届3-5例。
5.技能大赛
(1)学生技能大赛:对本年度技能大赛列项总结,对赛项进行横向及纵向的比较,总结成绩、查摆不足。
(2)教师教学竞赛:系部2019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系部竞赛组织情况、参赛选手、作品汇总,推荐参加校赛名单。
6.诊改工作
专业建设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情况,综述、分层次归类、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任务完成时间表等。
五、检查要求与总结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详细计划,深入检查(务求做到任课教师、教研室、赛项等全覆盖),掌握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基本状况;结合本系(部)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开展特色检查,查摆不足,总结成绩。
各系(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书面总结,总结要有数据、有案例,意见或建议要具体。期中教学检查材料按照提交材料目录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