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工作规范、有效地运行,经研究决定学院统一组织对教学工作的重点事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本学期教学评价主要依据之一,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与要求
(一) 检查内容:
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资料。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开课的全体专、兼、外聘教师。
(三)检查重点:
侧重检查教学计划制定和执行;教学准备,以及课程建设情况。
(四)检查时间:
10月22日-11月12日。
(五)检查方式:
通过超星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登陆管理员账号,实行虚拟登录教师端进行查阅。(注意:管理员账号权限可查阅、下载等,请检查人员谨慎使用账号进行查阅,务必保证教师资料无误操作。)
(六)检查内容与标准:
(1)三纲:三纲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更新及时,时间与当前保持一致,(外聘教师此项不作要求) ;
(2)教学日志或日历:教学日历是否完整,教学日志填写是否规范合理完整、作业是否有标识、次数是否达标,内容是否详实;
(3)教案:教案设计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充实、备课量是否充足(新课完成量预备一周,老课完成前12周)、教学小结是否填写;
(4)课件:课件内容与教案是否对应完整,课件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设计的美观度、更新程度;
(5)加分项:信息化教学、实践教学开展效果良好的课程,可酌情加分≤10分;
(6)总体评价:每一项的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整改”四个等次;检查期间因材料不全或质量较差,被评定为“待整改”的课程,系部需加强监督、促进整改,并作为督导组重点跟进检查的对象,至学期末,经检查确能改进的,可给予“合格”评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教学评价,此项作为0分处理。
(7)填表:详见2018-2019学年第1学期阶段性教学检查表(学院检查组用)
(8)检查结果:EXCEL电子表和有签名的PDF版检查表于11月14日之前交给教务处。
教务处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