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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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7号
关于在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我院在籍在校学生父母和监护人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院所有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我院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学生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成员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个人身份证号码,在职学生不采集父母或监护人基本信息。
三、信息填报时间安排
按照提供的EXCEL文件如实填报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2021年3月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做好宣传、安排和落实工作,切勿因宣传通知不到位、信息填报不及时而影响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如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教 务 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