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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30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12-16日,为统筹安排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考试管理工作细则》(院字〔2010〕141号)和《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院字〔2013〕4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考前准备、试卷命题和审核,并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6月15日前提交考试计划。具体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在考试任务管理的设置说明中注明“集中”考试、“哪些课程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地点有无特别指定”、“上机考试的课程是否需要单人单座”,考试任务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三、6月30日前,提交试卷打印版及试卷审批表(教研室负责人和系主任签字)。审核好的试卷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教务处印刷。主考要在考前1天核查考卷。
四、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成绩报送和试卷装订。
考试安排确定后,请各系、部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并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监考和考试纪律要求。
教 务 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