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2〕79号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专业要将顶岗实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对顶岗实习实施课程化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第三条 学生顶岗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第四条 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增强职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三系一部主任及书记为成员的顶岗实习领导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组织管理等工作。各系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和专业顶岗指导小组,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顶岗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生顶岗实习任务。
第六条 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工作;教学系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 根据专业特点,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为主、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为辅的方式进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应征得家长同意,并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等。
第八条 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实行学校管理和顶岗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各系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实习单位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日常管理。各系对相对集中的实习点,要组织教师定期进行实地检查指导,集中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第九条 各系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顶岗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指导老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院顶岗实习领导组主要负责全院学生顶岗实习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检查各系顶岗实习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研究和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教务处职责:
1.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协调、管理办法修订等工作;
2.负责对各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系部职责:
1.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2.制订专业顶岗实习工作方案、顶岗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应在实习前2个月将方案、指导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等发给学生,并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实习教学计划;
3.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会同企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等;
5.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培训和教育,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考核办法,并与每个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6.做好实习材料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每个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2.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过程指导。在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同时填写《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及时向系部领导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3.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手册》和撰写实习报告,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批阅和实习考核工作;
5.做好实习指导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系存档。
第十四条 顶岗实习学生职责:
1.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学校指导教师及企业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学校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领导、企业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在实习期间,若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意识,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6.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写好顶岗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企业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务必牢记“安全第一”,务必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用电,严防交通、用电和溺水等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
9.应当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生产实践活动,努力掌握专业技能。
第四章 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考核原则: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及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答辩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1.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实习手册中的“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2.校内指导老师要根据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指导和检查情况,组织实习答辩,给出评价成绩。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并签字确认,同时加盖系(部)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 学院不向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由学院单列顶岗(毕业)实习专项管理经费。执行“2.5+0.5”教学模式的专业按80(元/生)、2.25+0.75教学模式按90(元/生)、“2+1”教学模式的专业按100(元/生)的标准拨付到系,可用于下列支出:
1.系负责人、远程指导老师、辅导员的电话费、差旅费等补贴;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教学工作酬金(其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其标准由各系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4.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确保不低于总经费的10%)等。
系部组织指导教师和领导赴省外实习单位检查指导,需先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车旅费、招待费等,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报销,不计入专项经费。
第十九条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实习性质、专业特点及学生人数,编制年度顶岗实习经费预算。根据审定的实习经费预算,财务处将经费分配到各系,由各系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各系要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批和财务手续,做到凡不在支出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得在实习费中报销,在保证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前提下,严格学校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到按计划、不超标开支,接受学院监督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从2010级毕业班开始试行,以往有关顶岗实习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
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促进毕业生的择业就业,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顶岗实习学生在离校前,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劳资及安全协议。系(部)组织实习的学生,由系(部)指定专人组织安排学生与实习单位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直接与实习单位办理。
三、由系(部)负责组织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它单位及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问题的,由系(部)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
四、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遵守国家法规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系(部)指导教师、辅导员,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自己联系单位实习的毕业生,应主动、定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及辅导员进行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由学校组织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系(部)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补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视为自行离校,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八、学生要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及往返学校途中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九、实习学生必须加入有关保险,费用由学校支付。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辅导员和保险公司报告。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所在系部(甲方) 实习学生(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学生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系部考核教师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制定顶岗实习指导方案、确定具体实习内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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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学生学习顶岗实习相关教学文件、组建实习小组定时进行现场指导与电话、短信、邮件、QQ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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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种记录需写明时间、地点、指导人员(人数)、指导内容、学生反馈意见等内容。缺一项扣6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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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实习指导书的编制并按时下发给学生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和总结(查看学生学习手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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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规范认真顶岗实习相关的各种材料详实完备(查存档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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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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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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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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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学生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校内导师用)
学生姓名 |
| 实习单位 |
| 实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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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检查内容及指导意见 | 阶段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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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导教师每周填写一次检查内容及指导意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阶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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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学生顶岗实习答辩记录表
专业: 班级: 姓名:
主要从事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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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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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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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专业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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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