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7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24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详细情况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6年 1月 5 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并将自查报告、论文自查统计表、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需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上一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2025 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