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依据
学籍异动是学生学籍管理的关键环节,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教学管理秩序。本通知进一步明确学籍异动类型、规范申请审批流程、强化部门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我校学籍异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公平公正。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学籍异动处理。
三、工作流程规范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办理学籍异动,如因病需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应征入伍需入伍通知书等。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休学或退学不在受理范围,可联系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资助。
2.二级学院初审: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材料,了解情况,提出明确初审意见并签字。辅导员意见要明确说明学生是否领取教材,没有说明一律按已领取教材处理。初审通过后,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线上流程,并上传全部支撑材料。
3.职能部门复核:教务处对学生申请理由、支撑材料及二级学院意见进行复核。其他职能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审核。
4.学校审批: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四、纪律与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学籍异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对违反规定的,将通报批评或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守时间节点:各环节办理人员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流转与批复,确保流程顺畅、不拖延。
3.确保材料真实:学生应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强化过程服务:各相关部门在严格执行的同时,应耐心做好政策咨询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学生合理诉求,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