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要求,我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采取委托外校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现将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情况进行公示。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公示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后,于2021年11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教网“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各项目申报书内容等不得随意减少、变更,否则取消立项,实验实训中心将于18日下午进行网络审核。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8日
联系电话:0551-65148001
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