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8年度高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各系部、处室: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要求,我校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采取委托外校专家评审方式,要求每位专家评审时优秀水平者给予85分以上、良好水平者给予70-84分(70分作为项目立项的合格线),不合格者给予69分以下(只要一位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取消推荐立项资格)。同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配到校的名额(见表1)和参评项目专家评审分数排名情况,现将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情况(见附件1)进行公示。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公示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后,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17:00下班前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教网“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各项目申报书的研究任务等不得随意减少、变更,否则取消立项,科研办将会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办联系。
表1 安徽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立项限额及我校申报情况
项目
| 高水平高职专业
| 课程类建设项目(含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 实践类项目(含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含基层教研室、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 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一般)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 教学成果奖(竞赛转评不占指标)
| 规划教材(修订教材不占指标)
|
立项限额
| 2
| 3
| 2
| 4
| 4
| 5
| 1
| 1
|
我校申报数量
| 4
| 5
| 6
| 16
| 14
| 10
| 1
| 1
|
附件1: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汇总表
公示时间:2018.12.07-12.13
联系电话:0551-65110332
科研办公室
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