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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0    作者:         点击:

附件1:2018年度高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各系部、处室: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要求,我校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采取委托外校专家评审方式,要求每位专家评审时优秀水平者给予85分以上、良好水平者给予70-84分(70分作为项目立项的合格线),不合格者给予69分以下(只要一位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取消推荐立项资格)。同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配到校的名额(见表1)和参评项目专家评审分数排名情况,现将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情况(见附件1)进行公示。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公示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后,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17:00下班前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教网“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各项目申报书的研究任务等不得随意减少、变更,否则取消立项,科研办将会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办联系。

表1 安徽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立项限额及我校申报情况

项目

高水平高职专业

课程类建设项目(含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实践类项目(含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含基层教研室、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一般)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教学成果奖(竞赛转评不占指标)

规划教材(修订教材不占指标)

立项限额

2

3

2

4

4

5

1

1

我校申报数量

4

5

6

16

14

10

1

1

附件1: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申报汇总表

公示时间:2018.12.07-12.13

联系电话:0551-65110332

科研办公室

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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