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8]98号
关于印发《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
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4日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职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比例及评定条件
第二条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我院在校注册就读的学生。在外实习学生依据实习单位和学院考核参考执行。
第三条奖励比例
学院奖学金分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占学生人数的3%,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占学生人数的7%,每生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占学生人数的20%,每生每学年500元。
第四条评定条件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主要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名次确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奖学金:
(一)必修课程有补考、旷课(三个迟到或早退)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未注册的。
第三章评定发放与管理
第六条评审程序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当年十月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综合测评后,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定条件,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测评公示后,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现实表现进行评议(实习生参考实习单位评议),各班级依据规定的比例四舍五入,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班级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核定交行卡卡号报系部办公室;
3.审核公示:各系部对各班级参评对象、人数、卡号进行初审初核,系部公示栏、网站公示五天,无异议后连同评审报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复查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部上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核实纠正举报信息;
5.学院审批:学生处对资助中心结果确认审核无误后,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6.奖励证书:学生处发放表彰证书和登记表,系部执行打印。
第七条奖金使用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奖学金,真正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奖学金。
第七条奖金追回
发放奖学金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