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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桥校区禁止学生在校骑行电动车、假期清运存量电动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8 浏览量:


全体师生、校内第三方工作人员:

为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落实校园非机动车规范化管理要求,防范电动车自燃、乱停乱放、交通安全等隐患,结合暑期校园管理工作安排,现就新桥校区学生电动车(包含二轮、三轮电动车)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下个学期开始,严禁全体学生(包括实习生)在新桥校区校园内驾驶、骑行电动车,禁止学生电动车驶入校园道路、教学楼、宿舍区、操场等区域。按照此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学生原则上不得携带电动车入校。

二、现有已停放在校内的学生电动自行车,请车主利用暑期放假时间段自行将车辆清运带出校园、妥善安置,自行清运截止时间:暑假离校前。逾期未自行搬离的电动车,学校将参照非机动车集中清理相关规定,统一集中归集至北门指定停放场地,超过认领期限视作无主车辆依规处置。

三、教职工、校内第三方工作人员电动车仍按照原有管理要求执行,须定点规范停放、在校内合规限速行驶,仅可在校园指定充电桩合规充电,严禁室内充电、飞线充电。

四、假期前后学校安保部门将开展全校区巡查整治,严查学生电动车入校、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


总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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