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精神,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障测试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工作小组组成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姚明会、李钟,副组长:卢岩、孙长鸣,成员:各系部、各部门领导、学术委员成员。
二、测试时间和内容
学院拟定于2019年6月27日下午2:30组织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测试的教师提前15分钟到1105教室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测试由试讲、面试两部分组成。试讲内容由个人根据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学科确定,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专家根据试讲内容进行提问。
三、测试标准
专家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对参加测试人员试讲、面试的具体表现进行逐项评分。最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任何一种测试不合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判定为不合格。
四、专家组成
测评专家由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领导工作小组抽取,主要为各系部、各部门领导、学术委员成员,专家人数不少于七人。
五、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参加测试人员为通过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教师:梅亮亮、张宸凡、张玉洁、仇烨、周闪闪、姜楠、罗纯熙、戴世静、陈宇飞。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组织人事处
201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