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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点击: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24〕1号)《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政工人员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直工办明电〔2024〕3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学院202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评审对象

学院在职管理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人员。

三、评审职数

学院政工系列专业职务指标:高级政工师1名、政工师2名、助理政工师8名。

四、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级别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8月27日之前,申报人员将个人材料提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申报人完成个人材料的整理后,报送到组织人事处。

2.组织考核:8月28日—9月4日,组织人事处和申报部门完成对政工系列申报人员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公示等工作。

3.评审推荐:经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

2.申报对象的研究成果按照《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晋升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品应是取得现任资格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转评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应该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3.各级申报人员的申报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研究成果发表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4.高级政工师评审费用:300元/人,中级政工师评审费用:160元/人,初级政工师评审费用:100元/人。

5.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评审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地址:

安徽机关党建网

http://www.ahszgw.gov.cn/tzgg/202408/t20240806_7745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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