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将组织开展我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请各位教师对照《通知》中“二、申请认定对象”及“三、申请认定条件”的要求确认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真阅读本次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认定程序。
(二)网上报名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于6月15日-6月25日17:00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于6月15日-6月26日17:00按要求在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月27日-7月5日)。
(五)校内公示
学院在完成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二)相关要求
1.体检。教师打印《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并准备个人证件照片,自行前往下列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如下: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咨询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周一至周五7:00至9: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咨询电话:0551-62183687。
体检医院三: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五7:30至10: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武警医院南区(金寨路276号5楼),咨询电话:15255192501。
2.无犯罪证明。教师凭《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教师,学院将统一组织开展试讲、面试等形式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通知附件1-4.doc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部分学科门类(仅供参考).pdf
附件4:体检表.docx
附件5:无犯罪记录开具单位介绍信.docx
附件6: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pdf
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