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院实际工作安排,现就寒假前及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21日。下学期2019级2月27日报到注册,2020级2月28日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3日,2月24日(周三)起正式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党建和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处做好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线上述职、党委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完成用人计划上报、编外人员政审考察、期末绩效工资核算,完善干部档案等工作。
2.教学工作。教务处组织好期末教学检查、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工作,系部组织好期末阅卷、评分、存档、教学总结等工作。各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线下开学和线上教学两个工作方案,做好正常开学和延迟开学两手准备,确保线上线下教学能够及时切换。假期有学生实习的系部,要统筹安排实习活动,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根据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不安排学生去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对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实习单位的学生,要加强疫情管理和人文关怀。对已在外实训实习的师生,倡导就地过年。
3.学生工作。学生处、三系一部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班辅导员严格执行学生到家信息报告制度,提醒学生按照《寒假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要求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保卫工作。总务(保卫)处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实训室、食堂、供电设施、燃气设施、施工工程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假期保安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安全稳定。各部门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确保财物安全。
5.疫情防控。根据《关于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8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教职工寒假期间尽量留在合肥,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
(2)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随时关注疫情动态,无特殊原因,请不要离开合肥,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不接触14天内行程不明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一律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寒假期间如需离开合肥前往省内其他地区,请务必提前向部门、系部报备往返计划,由部门、系部负责人审批,同时每天做好行程报备;
(4)寒假期间如需离开合肥前往省外,请务必提前向部门、系部报备往返计划,由部门、系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每天做好行程报备;
(5)因离开合肥,返回时受当地疫情政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如核酸检测费等,由个人承担,如被要求隔离不能及时到岗,均按事假处理;
(6)坚持认真做好“今日校园”教职工疫情上报工作,及时如实申报防疫相关信息,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将密切关注上报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7)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实时调整工作要求,如有新要求,将及时另行通知。
为了全体教职工的健康与安全,请各部门、系部认真传达通知精神,严格要求;请全体教职工积极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以上要求。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行政值班。办公室提前对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行政值班工作进行安排,值班人员务请在岗,按时交接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7.寒假期间,如遇紧急突发性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妥善处置,并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保卫部门(联系人:胡浩13855170988)。门卫室电话:0551-65147674。值班室电话:0551-65148725。
8.各部门负责人手机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凡离开本市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